近日,公安部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》第163号令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》中,对在一个计分周期内驾驶证被扣满12分以及疲劳驾驶的扣分处罚力度做出了相应的更改。
《办法》规定: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,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。其中,大型客车、重型牵引挂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。
并经过公安部第162号令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等文献资料的佐证,在一个计分周期内,驾驶证累计扣满12分,可通过学习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,免受驾驶证降级的处罚。
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,一次扣9分;第十一条规定,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,一次计3分。
这些政策对于经常跑运输的卡友来说,可以说非常重要,引起了广泛讨论,众多卡友对此发表了想法并表示喜闻乐见。
只要驾驶证不降级,即使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开车上路,这个惩罚力度我可以接受。
这条政策提高了我们的幸福指数,也避免了一部分卡友在驾驶证扣完12分之后,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,对该条令的实施,点个赞。
我们驾驶员饱受驾驶证扣完12分需强制降级的烦恼,都靠车吃饭呢,这样以后心态会好点压力小点。
我们卡友开车的地方扣分太多了,只要驾驶证能够不降级,都好说,是好事。
有这样的改动对广大卡友也是一种很好的帮助了,如果能结合更完善的各个场景的管理,减少卡友扣分的风险那就更好了,经常在路上跑,看的也多了,其实在路上很多卡友还是比较好的驾驶和遵守交规的,往往很多违规都是乘用车造成的。
疲劳驾驶还是没改啊,不过分扣少了还凑活吧,啥时候改成累计休息时间就完美了,一天休息够8小时或者6小时,再不行10小时,就不用提心吊胆计算时间,服务区了...
你认为该条令的实施
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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